办理流程:
1.严格参照相关材料要求准备申请邀请函的相关材料;
2.前往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外办窗口递交材料;
3.在递交资料后起第三个工作日,经办人凭回执前往申办窗口领取《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周一申请,周四取;周二申请,周五取;以此类推。)
特别提醒
★ 经外交部授权,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市各相关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华事务,审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 审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不属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邀请单位提供、补充规定材料之外的其他材料。
★ 根据外交部《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须知》,除申请工作签证外,其他来华访问、进行贸易活动的外国公民,可由邀请单位直接为被邀请人签发邀请函(少数国家除外)。
★ 邀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1 入境审批表
2 情况说明
3 护照和签证记录
4 对方公司营业执照及翻译件
5 贸易往来合同订单
6 来华行程表
7 承诺书
8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 经办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特别提醒
注意事项
1、邀请外国人入境,事关国家外交和国家安全,邀请单位应予重视。邀请单位宜指定专人负责《邀请函》办理,不得委托无关人员报送材料和领取《邀请函》,不得委托第三方申办或为第三方申办《邀请函》。
2、邀请函办妥后,邀请单位应及时提醒被邀请人在拟入境日期之前申请签证。被邀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来华,邀请单位须及时电话告知市外办窗口工作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邀请单位警告、暂停办理《邀请函》、取消申办《邀请函》资格等处理,并视情通报公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被邀请人入境后有违法行为的;
(2)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甚至骗取《邀请函》的;
(3)非法买卖《邀请函》的;
(4)违规为其他单位代办或委托其他单位代办《邀请函》的;
(5)不在规定时间取回《邀请函》,导致《邀请函》失效的。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锦绣路2号)1号楼三楼外办窗口(330室)
咨询电话: 85588335(窗口),85588333(后台330室)
投诉电话: 85588330